为贯彻落实省公安厅、省教育厅网络安全相关通知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。
第一条 校园网系统运行日志与用户使用日志是校园网安全管理的重要数据,必须由专人负责日志的管理与维护,对各类日志进行检查、清理、备份。
第二条 建立健全校园网网络安全管理制度,采取安全技术措施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、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核、网络运行日志的管理,并将日志完整保存3个月以上,以备查询分析。
第三条 校园网公开站点发布信息的内容审核、发布实行网站所属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制。信息发布必须经过审核后方可上网,并及时予以登记。
第四条 各部门“信息员”对网络上的有害信息及时控制并删除。严防非法用户侵入我校网络从事非法活动,一经发现应及时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,如及时清除有害信息的传播途径、关闭相应的服务器等,同时要保护好相关的日志等数据,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。
第五条 “网络安全员” 要加强网络系统的检测,定期检查安全情况。检测校园网内设备及服务器的运行状态,同时应配合网络管理员对各系统的日志进行定期检查,及时整理并备份相关日志。
第六条 加强对用户数据的管理,发现异常用户,及时处理并备案。
第七条 系统运行日志必须定期备份。
清除备份服务器上3个月以上的日志信息,并将3个月内的所有日志离线备份;每学期结束做好3个月内日志归档工作,将归档日志刻录光盘存放。
第八条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
信息中心
2020年6月11日